关于报送知识产权项目及相关资料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学校目前正筹备成立资产经营公司,拟使用知识产权经资产评估后作价出资。根据2024年12月学校开展的摸底调研结果,现征求参与成立资产经营公司的知识产权项目。
一、相关说明
1.根据《天津职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》、《天津职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,学校使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符合国家鼓励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导向。
2.知识产权应是科研课题的研究成果,技术领域应符合学校教育和科研发展,具有良好的技术转让和应用前景。
3.学校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,出具资产评估报告,评估价值视同发明人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。
4.知识产权作价出资成立公司后,资产经营公司承担知识产权维护费用,发明人优先享有技术改进合作机会。
5.知识产权发明人不占有公司股权,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公司利润分配。若在资产经营公司期间实现知识产权转化,转化收益奖励和认定等参照学校办法执行。
6.以上内容以学校决议和律师确认后为准,学校将与知识产权发明人签订书面协议,发明人在签订协议前可随时退出。
二、报送要求
1. 请各单位认真筛选、集体研究,与知识产权发明人充分沟通。
2.各单位报送1-2个项目,没有合适项目可暂不予报送。
3.报送材料:知识产权证书、科研课题合同,均提供扫描件。
4.请于3月5日本周三下班前,将报送材料发送至国资处陈春培办公网邮箱。
国资处 科研处
2025年3月3日